1、电子充值业务
实质上是电子售卡业务的演进,有别于电子售卡业务,电子充值业务没有卡号的交易,只有电子货币的交易,交易完成的电子货币立即被消费掉,转移到用户指定的账号上。交易终端仅打印相应的交易明细,而不是卡资源信息。电子充值业务可实现为预付费手机、预付费固定电话及各种充值卡类用户的充值。
2、代理营业厅业务
将电子售卡业务的签约代办点升级为可以直接交纳各类电信代办费用的代办户,这样代办户就成为具备简单功能的代理营业厅,可方便用户的缴费。代理营业厅与电子充值类似,是一个资金转移的过程。不同的是,代理营业厅业务必须获得缴费用户的明细金额后方可进行交易。代理营业厅业务还可以开通其他系统的代理业务,如水电气等。
3、虚拟分销业务
东进统一缴费业务平台还可实现对彩票、游戏点卡、网络货币等虚拟卡的销售,即虚拟分销业务。运营商通过批量购买相关卡的电子资源,通过卡资源管理中心入库后,即可直接销售这些电子信息,这样运营商可以成为最大的电子票据分销商。
四、基于东进统一缴费业务平台的业务运营
东进统一缴费业务平台非常适合急需大规模、低成本发展终端渠道的运营企业,运营企业在发展终端渠道的过程中,可着重从以下方面进行运营:
1、提倡用户使用统一的、代表用户身份的、惟一的电子卡业务号,用户在使用全国、省级、本地网系统时,能统一卡号,方便用户记忆和使用。目前银行信用卡、电信充值卡、电子充值券等现金充值越来越方便,电信与银行之间的实时互联已相当普遍,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向卡直接充值,减少对流通环节的依赖。
2、在充值及业务销售中统一标准折扣,做到折扣透明,在用户使用现金充值到卡时由系统直接把折扣优惠给用户,同时配合积分消费、优惠券等促销方式加强组合营销能力,吸引用户,保持用户,使用户真正得到优惠,而不会被渠道商蚕食。
3、方便用户查询。利用卡号与各个业务号码的关联,在保证用户私密的情况下,提供一站式的查询服务,可以通过呼叫中心和互联网查询个人账号上的交易明细及余额。
4、对于基础电信运营商来说,电话卡业务要逐步整合各类电话卡,最终实现电话卡业务的一卡通,逐步形成一个电子商务消费支付的标准平台,并且向社会提供小额支付服务,拓展电信增值业务。另外为避免跨地区、跨运营商的电话卡倾销,最好能把资金管理和业务管理分开,资金管理逐步由银行卡和充值卡进行统一管理,业务管理通过电话卡使用的业务量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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